2月10日消息,日前,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浔兴股份”)发布公告称,于2月8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仲裁委就浔兴股份与第一被申请人甘情操、第二被申请人朱铃、第三被申请人深圳市共同梦想科技企业(以下合称为“被申请人”)之间股权转让协议争议一案作出裁决。
根据裁决结果,被申请人须向浔兴股份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共计人民币10.亿元,以及以10.亿元为基数自年5月16日起至全部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三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被申请人应于该裁决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完毕所有款项。
这意味着,浔兴股份与跨境电商B2C出口企业“价之链”这场持续了两年多时间的纠纷案,至此结束。
据悉,该案的背景是:
年7月,浔兴股份发布《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表示,将以现金方式收购新三板挂牌公司价之链跨境电商公司65%的股份,收购总价为10.14亿元。
年6月,价之链法定代表人兼副总经理甘情操、朱铃因无法完成承诺业绩,向公司董事长王立军提出修改业绩承诺约定要求被拒。
年9月,浔兴股份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甘情操、朱玲、深圳市共同梦想科技企业支付业绩补偿款10.14亿元。
浔兴股份表示,在年5、6月间,甘情操、朱玲向浔兴股份董事长提出将业绩承诺从5.1亿元降至2.6亿元被拒后,二人便无心经营,并制造价之链资金紧张局面影响正常经营,9月,甘情操擅自要求挂失存放1.6亿资金的共管账户,意图转移逃避业绩补偿,并通过恶意挂失将共管账户的万共管专享资金转入其个人账户。
而在价之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