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车辆保有量越来越多
出行在早晚高峰的路上
被日常拥挤的车流整的没脾气
但是遇到多车道汇流一车道时
“我这暴脾气”又压不住了
争先抢行、互不相让
引发交通秩序混乱、事故频发
大大降低通行效率
埋下交替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缓解合流段道路通行矛盾
南通交警将在
江海大道汇入长江高架合流处
尝试运行“交替通行”的通行方式
“交替通行”又称“拉链式”通行
是指在两车道合并为一车道的路段、路口,遇到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自汇流点开始,两个车道机动车像拉链交错一样先后驶入合流车道,相互交替有序行进。
这种方式在我国交通法律法规中
也有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如果未按照此原则行驶将会受到元的处罚。
“总的来说,通行规则遵循“一让一”的模式,即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应当依次交替通过。
目前在北京、深圳、上海等地已开始推行这种通行方式,我省常州、苏州也已开始试行。如果行驶在路上看到这样的提醒标志就要注意啦~
”注意
交通通行交通标志/标线
需要注意的是
执行紧急任务的警察、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交替通行规则限制,其他机动车应当按规定避让。南通交警提醒:
下一步,我市将不断整改完善合流处的通行方式和通行秩序,补充完善监控设施,对违反“交替通行”规则的车辆也将进行抓拍!
文明的养成需要环境,但更需要自律,希望驾驶员们慢慢养成好习惯,相互礼让,交替通行,既方便了别人,也方便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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