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链式交替交通在40个路口试行两个月后,从明天起(年12月15日)在全市推行!也就是说,从明天起,车辆只要经过车道汇流的路口,不管这个路口有没有划线提示“交替通行”,您都要“先右后左”交替通过。交警表示:全市路口“拉链通行”的宣传过渡期为15天,过渡期内,新增点位暂不处罚;正式处罚期从明年1月1号启动!请注意这次在全市推行“拉链式通行”新增了内容:事故或拥堵造成车道减少,也要“先右后左”拉链式通行!如果没有拉链式通行而发生事故,在排除其他违法情节后,没有拉链式通行的车辆将负全责。对于违反“交替通行”的行为,交警将通过视频监控、电子警察自动抓拍、民警值守、出动隐形战车流动查处等方式进行查处,此外,车友的车辆行驶记录仪如抓拍到相关行为,也可向交警举报。请再注意除了全市路口都要实施“交替通行”,停车场的出入口也要“交替通行”。如果符合条件却没有实施“交替通行”的停车场,将面临处罚,甚至被吊销经营资格。听听交警蜀黍怎么说深圳交通广播记者麦洁采访了市交警局指挥处勤务科科长丁岩冰:南山区欢乐海岸停车场是全市第一个实施“交替通行”的经营性停车场。记者麦洁实地采访发现,欢乐海岸停车场出口,已经完成相关标识标线的划设,但从过往车辆看,执行交替通行的车辆并不多。对此不了解的小伙伴们,要留意看标识标线咯!对于“拉链式通行”你需要了解拉链式交替通行在全市40个路口实行两个月,效果明显——交替通行执行率从实施前的35%提高到目前的93%,提高了58个百分点;相关路段的事故警情下降37%。所谓“拉链式”交替通行,是指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到排队等候时,自汇流点开始,右道1辆、左道1辆“先右后左”交替驶入车道。违反拉链式交替通行的行为,每次罚款元;一年内3次以上,从第3次起每次罚元。深圳交通广播记者麦洁采访报道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